〈中華副刊〉都是流行惹的禍

■吳玲瑤

我常常奇怪是什麼人在主宰流行,他們總比一般人快個半拍,決定下一個潮流該穿什麼?這個神秘的圈子,決定時尚的定義。什麼該流行,什麼該落伍,何時又該復古,不厭其煩地一改再改。流行榜沒一定規則可循,不按牌理出牌,不斷帶給人們驚喜與驚嚇,乞丐裝、軍事風、露臍裝、熱褲、迷你裙等,只要被多數人接受,就上榜了,後知後覺者亦步亦趨地跟著。設計者每隔一段時間就秘密集會一次,交換著暗號,忽然之間開始穿磨破的牛仔褲,莫名其妙在肩上袖子露兩個洞,就像林俊傑唱的歌,「往我這邊靠,識趣的才叫時髦,誰快誰上道,誰慢了就遜掉」,但學樣也不容易,趕上潮流,馬上被另一套時尚取代,永遠追趕著。

流行捉摸不定,有的設計新穎大膽有創意,有的來得很突然,據說一個女明星在宴會上掉了一隻耳環,還繼續跳著舞,第二天好萊塢就流行起戴單隻耳環的時尚,還有一說:巴黎一貴婦為猴子做了一頂帽子戴上,美國第二天就有人開始戴猴帽。所謂新潮,來的快去得快,又像循環帶來回挨著,想省錢的人就突發奇想,如果老祖母的衣服不扔,舊玩意總有回來的一天? 但也發現主宰流行的傢伙沒安什麼好心,在舊物上動手腳,讓老衣很難新穿,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上一次流行的產物,穿在身上十分不自在,想要做不花錢的時尚追隨著,好像行不通。

服裝設計要出奇制勝,不斷變化,又不能奇怪到別人無法接受,否則不足以成為潮流。有一個笑話說的是兩位扒手,經過報攤時有一位買了本時裝雜誌,另一位罵他說,哪有閒情看這玩意? 得到回答是:「我們總得及時瞭解新潮時裝的口袋在哪兒?」

衣服最早的功能是防寒保暖遮蔽,現在除了美觀外,還包括彰顯財富地位,加上穿什麼衣服,都是人們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方式,在時尚中強調個人風格,是一種無需說話,就能看出誰是誰的表達,穿著得體讓人特別有自信。服裝設計師拉爾夫勞倫認為自己:「我不設計衣服。我設計夢想。」有位女星因此說:「我喜歡我的錢就在我能看到的地方……掛在衣櫥裡。」但趕時髦也是很花錢很累的事,可可香奈兒的名言:「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如空氣,是免費的。第二好的東西,如名牌,是非常昂貴的。」

以前人們並不是隨時都在改變穿著的式樣,有時千年也不變,「時尚」這概念是近年來的事。想想物質缺乏的年代,連過年都無法「穿新衣戴新帽」,一件衣服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社會笑髒笑破不笑補。孩子多的人家,「老大穿新,老二穿舊,老三穿爛狗肉」,由穿不上,到穿得上,再來穿得好,一衣多季,變成一季多衣,加上趕流行穿時髦講究名牌,年輕人重時尚說:「穿衣沒有造型,跟誰都整不出感情,走到哪也不受歡迎」,都是流行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