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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保育與發展 台南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將「台南宜居城」作為發展構想的台南市國土計畫三十日公告實施。市府都發局表示,已完成國土計畫法第二階段法定作業,同時啟動第三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將於一一四年四月三十日完成公告,屆時國土計畫法將全面上路。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國土計畫將「台南宜居城」作為發展構想,強調有次序發展,優先利用都市計畫內既有發展用地、原區域計畫法劃定之鄉村區、工業區等,其次為都市計畫農地,最後為非都市土地,兼顧農業和國土保育原則。

都發局表示,台南市國土計畫規劃過程中依照全市土地資源特性、環境限制,透過多元民眾參與,廣徵各界意見,歷經中央部會、府內各機關提出有關空間規劃的需求,經溝通、調合後,計畫內容兼顧農地維護、國土保育及城鄉發展,未來公告實施後作為南市空間發展的指導。為確保國土計畫平順轉軌及保障地主合法權益,全市的可建築用地皆未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而都市計畫區仍依照都市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書內容管制,不受影響。

此外,都發局將透過國土計畫法每五年通盤檢討的機制,檢討調整未來發展地區及國土功能分區,以滿足城市發展需要。

都發局表示,台南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計畫書內的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圖僅為規劃示意圖,並載明相關彈性調整機制,地政局接續將以四年時間完成劃設,屆時將辦理公展及公聽會等以保障民眾參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