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表示,育兒並非專屬於單一性別的責任,爸媽在家庭中都扮演著親職與照顧者的重要角色,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爸媽都可以彈性分次請領,開辦十二年來,爸爸請領的狀況已從最初的四千人累計成長至十三萬人。
勞動部指出,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規定,並未限制勞工須一次申請六個月,爸媽可視自身需求及與雇主協商安排的育嬰留職停薪方式,彈性分次申請。
有親自育兒需求的雙薪家庭,爸媽可協調在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只要爸媽為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且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均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最長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給付標準按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發給,以舒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讓爸媽都能在照顧家庭與工作中取得平衡。依勞保局的統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民國九十年五月開辦起至今年三月底止,已有八十萬人受惠,其中爸爸請領的狀況,也從開辦時的四千多人,累計成長至十三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