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網友在臉書貼文,遭檢舉是消遣行政院長蘇貞昌,警方認定該文與照片易讓人產生不實聯想,依違反社維法將陳函送法院裁罰。台北地院認為,陳的言行雖有不實的影射、評論,但與社維法構成要件不符,裁定不罰。可抗告。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陳在臉書貼出一張一名光頭男子從旁扶女子胸下位置的照片,並貼文指,「光頭蘇一直說韓先生講話江湖味開口就是酒味!但還沒有人看過一張韓先生不得體相片,是吧!以下另外這張相片,這個光頭佬熟門熟路,右手抹胸,左手摸臀的到底是誰呢?是誰呢?」。
信義分局循線找到陳姓網友,認為陳的貼文除張貼一光頭男子從旁扶放該女子胸下位置的照片,另於下方張貼兩張翻拍電視新聞的蘇貞昌照片,已使人對蘇有不實聯想,因此依社維法函送裁罰。
陳向警方指出,發文時有以光頭佬與光頭蘇作區隔,將照片放一起是為反諷同一陣營的人的不當行為,不是要將兩張照片的人物混為一談,沒有影射蘇;而是針對蘇貞昌第三次欺騙神明出來競選新北市長及其他民進黨人員說一套做一套。
法院認為,陳張貼的內容固然容易使人產生文中指的光頭佬是蘇貞昌,但只是針對特定對象的言行作不實影射、評論,不會使聽聞者畏懼、恐慌,與違反社違法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