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三日初審通過延長節能家電減徵優惠二年,至二0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止,並拉長中古車汰舊換新減徵優惠實施期限五年、至二0二六年一月七日止,放寬報廢中古機車及購買新機車者,非同一人也可適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囤房稅」相關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中古車汰舊換新、購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等相關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蘇建榮列席。對於延長兩項貨物稅減徵優惠,朝野共識高,相關修正草案順利通過初審。
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按行政院修法版本通過,購買能源效率第一、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依噸數、容量不同,每台最高可享二千元退稅,為期二年,優惠原訂至今年六月十四日,將再延長實施二年至二0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止。
已於今年一月七日屆滿的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也經初審通過延長實施五年,實施期限從今年一月八日至二0二六年一月七日止,內容有幾項修正。
包含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使用登記滿一年機車才能申請限制,且報廢、出口中古機車與購買新機車者,不需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親屬,若某甲機車報廢,某乙想買新車,就可拿某甲的報廢車輛提出申請,盼加速機車汰換速度,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