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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停課相關問答
本報記者綜合整理
教育部宣布,從今(十九)日起至二十八日止全國停課,包括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本報整理出如下停課相關問答。
Q 1 :停止到校上課的適用對象為何?
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外僑學校,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
Q 2 :停止到校期間,課程是否繼續?是否需要另行補課?
*線上學習為正式課程,以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課程、教學、補課與評量,授權學校彈性處理,並採從寬認定。
Q 3 :學校實施線上學習的整備作業?
*縣市政府得以跨區、跨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
*整備期間,學校仍須掌握學生居家及自主學習情形。
Q 4 :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教師是否需要到校上課?
*教師以到校上課為原則。
*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
1.為自主健康管理者,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
2.居住於疫情第三級警戒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學童需照顧者。
Q 5 :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行政人員是否須到校上班?
行政人員以到校上班為原則。
Q 6 :高中以下學 生如家中無數位學習設備進行線上學習怎麼辦?
學生可向學校借用,或由學校提供學生到校學習之相關空間及設備,並安排人力協助學生學習、照顧及用餐。
Q 7 :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期間,12 歲以下孩童之家長如有親自照護之要求,該如何因應?
*包括父母、養父母、爺奶等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行無餘力,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Q 8 :就讀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為何?請假是否需要證明?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只要提出子女之就讀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即可。如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長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Q 9 :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如家長因故無法照護,該如何因應?
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Q 10 :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貧困學生午餐問題?
*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將加強弱勢學生關懷機制與用餐協助。
*居家遠端學習之弱勢學生,學校印製餐券發放給學生,與鄰近自助餐或連鎖超商(市)合作,讓學生就近領取餐食。
Q 11 :畢業典禮之辦理時程是否調整?
*學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評估,並依據各縣市所訂防疫措施辦理。若需延後辦理,亦建議採線上轉播。
*屬第三級警戒區域(新北市、台北市),前述活動應延後或暫停辦理;若需延後辦理,建議採線上轉播。
Q 12 :大學指考如何因應?
不受影響
Q 13 :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 師生有何學習資源?
*為避免同時大量登入現有教學平臺造成壅塞,教育部另提供無需帳號登入的線上學習資源。
Q14:公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在居家線上學習期間,是否會退費?
*公立(含專設)、準公共、私立幼兒園:家長自行繳交之費用,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收退費規定,由幼兒園辦理退費。
*非營利幼兒園:依法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