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日前因應全國防疫三級警戒衍生的民生需求,放寬輪班間隔時間的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等四個行業。勞動部指出,考量疫情警戒已降至二級,必須自八月二十七日起要恢復正常的十一小時的輪班間隔,否則可罰款二萬至一百萬元。
今年五月中起疫情升級為三級警戒,考量民生物資、物流等需求大增,部分行業有人力調度問題,勞動部決定鬆綁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的輪班間隔時間,從原本的十一小時縮短至八小時,影響約四十九萬名勞工。
勞動部表示,當初規定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標準三級以上,至解除該疫情警戒標準的次日起三十天期間,可將輪班間隔從十一小時縮短為八小時。
由於二十七日起解除三級警戒,因此這四行業的輪班人員,從即日起算三十天內,必須回復原本的輪班間隔時間,且沒有放寬的可能性,這三十天緩衝期即是讓雇主進行人力調整,屆時若雇主沒有回復十一小時的輪班間隔,將依勞基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