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失能適用長照接送給付最快年底上路

衛福部表示,輕度失能也適用長照接送給付,最快110年底上路。(台南市社會局提供)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配合長照服務法修法,將長照給付及支付標準納入法源,衛福部表示,針對輕度失能者適用長照接送給付,最快110年底上路,約估7萬名都會區輕度失能將受惠。

配合長照服務法修法,為讓長照服務更細膩、更貼近服務對象的需求,衛福部預告「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草案,納入107年上路的長照給付及支付標準,並微調部分項目,如巡視服務時段延長,及輕度失能者也適用交通接送服務等。

衛福部表示,長照服務員的巡視服務時段目前為上午8時至晚間6時,未來新制將服務時段將延長至晚間8時。只要在巡視服務時段內,每天至少3次探視受服務的長者或失能者,每次可獲130至160元給付,鼓勵長照單位多多探視。

同時,現行長照交通接送服務是依照長照需要等級,由輕至重共分為1到8級,除了偏鄉外,僅限第4級以上中重度失能者才有交通服務接送給付。

不過,對於行動不便的失能長者,要前往醫療院所就醫、復健或洗腎,在長照交通接送上,也有一定的需求與重要性。因此,修訂新制將所有第2、3級的輕度失能者,將不分偏鄉或都市,全數納入長照交通接送服務的給付範圍,推估約有6萬至7萬名都會區的輕度失能者受惠。

長照交通給付每月額度介於新台幣1680至2400元,給付金額依各縣市核定價;使用者需自付的部分負擔,一般戶為21%至30%,中低收入戶為7%至10%,低收入戶為全額補助免自付額。

衛福部表示,未來長照交通接送服務對象擴大,一方面輕度失能民眾可受惠,另一方面也可鼓勵更多交通運輸業者投入,提高整體長照接送服務量能。

「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草案預告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預計11月上旬預告結束會統整意見後提到法規委員會審查,最快今年底前可公告新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