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副教授性侵女同志 判刑3年6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私立長榮大學蔡姓副教授被控利用網路徵友結識一名女同志,並藉機性侵得逞。台南地方法院27日上午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半,可上訴。

被害人指控,2017年5月間在網路PTT看到蔡男貼文徵友,她留言連繫後認識蔡男,雙方當了2個月的網友,同年7月底首次碰面聊投資,未料,第2次相約見面聊到凌晨,蔡男即藉故說跟她回家繼續聊,蔡明知她是女同志,竟趁她睡覺時潛入房間性侵得逞。被害人提出醫院診斷證明、人證及遭蔡男性侵後之質問對話所簡訊佐證,以證明她所言不虛。

蔡男否認犯行,並指稱2017年為找女友而上網貼文,2天後被害人回應留言,雙方於同年5月底開始見面並交往,6月學校放暑假後,2人天天膩在女方住處,幾乎是同居狀態,直到女方前伴侶在同年8月闖入住處,始知被害人是女同志,最後2人分手。蔡男強調,交往期間雙方約會足跡遍布台南各大餐廳、百貨公司及電影院,期間更發生10多次性關係。但檢察官偵辦此案,比對被害人保留GOOGLE地圖之GPS行動軌跡作為日常生活紀錄,經調閱其手機定位記錄與蔡男所言作比對,發現與蔡男所稱之約會地點均不符。

最後,法官依相關卷證資料認定蔡男犯行明確,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