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權益睡著了 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10/1至10/25開放申請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關懷市轄經濟弱勢家庭的學生就學權益,特別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日期自十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希望透過助學金減緩家庭經濟壓力,低收助學金之審查標準並非依學業成績而是採身份資格認定,惟須特別注意:重讀、延修(畢)、轉學(系)降讀者,不予補助。

教育處表示,凡持有竹市區公所一一O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二十五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竹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每生每學期核發五千至二萬元不等的助學金。申請日期自十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請民眾到區公所辦理,並於期限內完成申請。

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為加速申請程序,民眾可先上新竹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第6項」,下載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先行填妥申請表並核章,再到區公所辦理。

另為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眾奔波檢具申請資料,有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