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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員持刀殺害茶藝館女子二審判15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保全員周遙松與茶藝館劉姓女子有感情糾紛,不滿她移情別戀,去年酒後持水果刀將她刺死,再於事後報警。一審依殺人罪將他判刑十五年,高院審理時,周男稱願以二十萬元與家屬和解,但不被接受,十三日仍將他判刑十五年。
周男(六十四歲)經常前往桃園區某茶藝館,因此與劉姓女員工熟識,並曾交往。周男多次於酒後抱怨劉女移情別戀,加上兩人有金錢糾紛,種下殺機。
去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時許,周男邀約劉女在茶藝館喝酒。兩人於下午二時三十分許步出店外,周男突然掏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劉女胸部猛刺兩刀,其中一刀穿透心臟,劉女送醫不治。周男犯案後隨即騎車逃到新北市鶯歌,再向警方投案。
周男到案後坦承殺人,辯稱不滿劉女與其他男子曖昧才找她理論,酒後一時氣憤才殺她,否認預謀殺人。
一審桃園地院認定周男是預謀殺人,且周男後來請人向警方報案,不符合自首要件,也未賠償劉女家人,依殺人罪判刑十五年。
高院審理時,周男表示願拿出二十萬元與家屬和解,但家屬及法官都無法接受,昨日駁回上訴,仍判刑十五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