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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事故 李義祥60萬交保 檢方抗告

中央社∕花蓮縣二十六日電

台鐵太魯閣列車釀四十九死、兩百多人受傷的重大事故案件,花蓮地方法院今天裁定被告李義祥新台幣六十萬元交保;華文好停押責付,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八月。檢方不服提抗告。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台鐵第四0八次太魯閣列車重大事故案,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件,經合議庭訊問後,認其等涉嫌起訴書所載過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應予羈押;並分別裁自一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九月廿一日起延羈兩個月。

花蓮地方法院審酌被告華文好、李義祥涉嫌過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有逃亡風險存在,而均有羈押的原因;不過此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進度,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參酌兩人經濟能力、犯罪情節、造成之法益侵害大小等因素,裁定准許停止羈押及分別提出保證金、責付、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