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當兒子面暗摃撿來五倍券

未及時交還失主 辯稱忙到忘記送警處理 涉侵占罪送辦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一名四十三歲葉姓婦人十月間在內湖江南街陪兒子騎單車時,見到前方李姓婦人從口袋中掉出一份五倍券後,不僅未及時交還李婦,還暗將遺失物放入口袋中,更沒有去派出所報案,遺失五倍券的李婦向內湖分局報案後,警方在上週傳喚葉婦到案,她則辯稱是因事忙忘記,警方訊後依侵占罪送辦。

警方表示,李姓婦人與先生於十月九日晚間,至住家附近本市內湖區江南街便利商店領取「振興五倍券」五千元,卻於離去時不慎遺失。雖然失主當下隨即發現五倍券遺失,但全身上下卻遍尋不著,並於五分鐘內沿路返回該便利商店及其附近尋找,但仍無所獲。

李婦便於隔日前往該店調閱監視器,一看真相大白了,原來失主過馬路時五倍券掉落於人行道上,卻被緊隨其後一名帶著小孩的婦人迅速撿起,距李婦遺落前後不到一分鐘的時間,竟未當場交還失主,李婦遂於十日至派出所報案。

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獲報,立即調閱沿線相關監視器,並擴大查訪周邊社區住戶,調查鎖定葉姓婦人並於日前將她傳喚到案說明;葉婦辯稱,當日係因為忙著帶小孩,也不清楚拾得遺失物處理程序,才會將五倍券帶回家中,事後又因忙於照顧三位小孩,所以,都未送交警察機關協尋失主。

但經警方調查發現從事發迄今已時隔將近一個月,葉婦如有心要送交警方處理,理應有積極作為,供詞不足採信,同時當下拾獲並暗槓他人遺失物的行為,也讓跟隨在旁的自己小孩,留下深刻印象,做了不良示範,全案詢後依侵占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