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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企業聘僱醫護 標準降至199人以下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勞動部每年補助中小企業聘僱或特約醫護,原本兩百九十九人以下企業都可申請,但考量多數兩百人至兩百九十九人企業都已符合法規,元旦起將只補助一百九十九人以下企業。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者,應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會同職業安全衛生、人資及相關部門人員,共同推動職場安全衛生、職業病預防與勞工健康管理工作。
為了協助中小企業落實勞工健康保護工作,並減輕企業負擔,勞動部職安署訂定「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補助兩百九十九人以下企業聘僱或特約醫護。
不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指出,考量經濟部對中小企業的定義為一百九十九人以下,加上近年勞檢結果都顯示,兩百人以上事業多數都已經符合法規,因此將修改補助的條件。
彭鳳美說,從元旦開始,將只補助一百九十九人以下中小企業聘僱或特約醫護,如果是特約,補助每次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臨場服務費用的八成,也將企業分三個類別,每年補助新台幣十五萬至兩萬之間。
如果是專職僱用,則補助每月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的三分之一,每年補助最高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