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助理按摩 法官免職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擔任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要求女助理處理私務及按摩刮痧,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一審判決免除吳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吳上訴後,職務法庭二審二十二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吳振富遭指控,若助理所辦業務不符要求時會嚴厲斥責,透露其掌握助理去留的權力,明示或暗示與高層長官關係良好,讓助理畏懼失去工作因而隱忍。

一0七年八月至次年三月間,吳振富曾以身體不適為由,四度要求女助理幫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後腦、雙肩、後頸、肩下背部等。吳雖要求第三人在場,但第三人畏懼不敢制止,違反女助理主觀意願。

女助理後來以訊息告知吳振富,盼未來可請其他男同事協助,卻引來吳挾怨報復,長達一個月左右刻意不安排工作給她,造成她工作績效顯著降低,還反問她「真的需要這份工作嗎?」實屬職場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