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邱姓男子疑與藍姓女子有糾紛,多次在藍女所住社區附近施放煙火騷擾,因此有「煙火哥」稱號,甚至製作藍女確診的假訊息傳單等,遭藍女提出民事侵權訴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邱男應賠償二十四萬元。
邱男(三十三歲)因與藍女有交通事故的糾紛,雙方因賠償醫藥費談不攏而起糾紛,曾多次出言騷擾,甚至半夜在藍女住家社區附近施放高空煙火,進行恐嚇,被網友封為「新店煙火哥」。
去年二月一日晚間八時四十分,邱男持裝有糞水等穢物,朝路上行走的藍女潑灑全身。去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七時許,邱男見藍女搭兒子的車去上班,隨即開車尾隨,多次以超車、驟降車速等方式逼車叫囂等。
去年五月十七日,邱男製作傳單內容有未經證實的疫情訊息,造謠「新店會變第二個萬華」,還指藍女隱瞞確診,並登載其手機號碼等個資。檢警將他約談後,依肺炎防制條例、恐嚇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藍女不勘邱男長達兩年的持續騷擾行為,導致她的生活、工作嚴重受影響,精神也受有莫大創傷,對邱男提訟求償一百二十萬元。
邱男反駁指出,藍女擔任公職期間正常工作,曾傳訊息恐嚇他「信不信我玩死你,告就告死你」等,可見她沒有因為其行為受到損害。
刑事上,邱男已被依散播疫情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判刑十月。法院認定邱男確實有騷擾行為,且藍女因其行為患有焦慮、憂鬱症,判決邱男應賠償二十四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