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V軍購 政院通過2500億特別預算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美國國務院八月下旬批准台灣六十六架F─16V軍購案,國防部昨日提報「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至行政院會,院會通過將以特別預算編列新台幣二千五百億元。法案後續送立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草案條文計有六條,其中第四條明定新式戰機採購所需經費上限為二千五百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方式辦理;第六條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一百一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蘇貞昌裁示,中國近年來對台空防威脅倍增,不只軍機繞台航行次數劇增,今年三月更蓄意越過海峽中線,嚴重威脅國防安全。為提升台灣總體防衛作戰能力,新式戰機採購案確有必要。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張哲平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根據規劃,特別條例通過後,將在一0九年完成簽署發價書,一一0年到一一一年由美方進行細部評估,確認需求與準備生產,一一二年到一一五年陸續交機。
蘇貞昌在院會中指出,本次對台軍售案剛剛經美國行政部門於八月二十日進行知會國會程序,無法及時納入一0九年度預算,因此必須編列特別預算支應,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大幅提高領空防禦戰力。本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