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讓女友懷孕 DNA驗出他是生父還狡辯沒性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四十多歲謝姓男子上網認識十四歲少女,二人性交後少女懷孕,謝陪她到婦產科做妊娠終止手術,事後一再躲避DNA鑑定,直到經檢察官當庭採集唾液,比對確認他就是生父,謝對結果沒意見,但仍堅決否認有性交;法院認為他影響少女身心、犯後否認,法官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六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男明知少女還在讀國中,仍約他回家發生性行為,更造成她懷孕瞞不住告訴家人,最後只能到醫院做妊娠終止手術,全案因此曝光。審理時,謝男坦承陪同少女一起到婦產科做手術,並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名,但矢口否認有和她發生性行為,辯稱是因對方媽媽請他陪同、要他簽名,自己只好配合。

謝男還說,他對血緣鑑定書上認定他和少女懷孕胚胎符合親子遺傳法則,自己就結果「沒有意見」,但還是否認有和少女性交。

法官調查,謝一0八年三月透過臉書和少女認識、交往,少女也告知他自己年僅十四歲,謝也證稱,交往不久就收到女友母親的簡訊,向他告知女兒為國中生,可見他對少女年紀已經清楚。

法官發現,根據當時妊娠終止手術同意書,保證人上還有少女母親簽名、電話,可見當時母親也有陪同,謝男之所以也會前往,絕非單純陪同者身分;況且謝一再拒絕、躲避警方要求DNA採樣,動機顯然可疑,直到偵訊時檢察官當庭採集唾液,才確認他和胚胎有親子關係。

法官認為,謝男是四十多歲男子有一定社會歷練,也清楚所謂妊娠終止手術,願陪少女手術還簽名,顯已意識與他非毫無關聯,鑑定結果也確認他和胚胎有親子關係,可證明他有和少女性交以致懷孕,仍處六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