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不滿前立委顏寬恒於今年初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使用她的招牌「嗯哼」聲及其畫面,對他提出誹謗及侵害著作權告訴。台北地檢署十日偵結,認定周女未享有著作權,且顏是為自辯與澄清,並非謾罵,將他均處分不起訴。
顏寬恒陣營今年一月三日推出名為「可以被摧毀.不會被打敗」的國台語競選影片,並將影片上傳至顏寬恒個人頻道中公開播放。
周玉蔻同月七日舉行記者會,主張該競選影片未經她同意,除大量使用自己主持電視節目的片段,還在影片三度配上她廣為人知的「嗯哼」聲。她認為「嗯哼」的辨識度很告,可說是她個人專屬的一個標誌,卻遭顏陣營使用,因此提告。
顏寬恒表示,競選影片內容是澄清自己競選期間,遭多家電視台與政論節目對他造謠抹黑,周玉蔻卻把別人的澄清當對她的抹黑。
檢方調查指出,影片部分的著作權屬於播出的電視台所有,周玉蔻並沒有著作權,屬告訴不合法或依法不得提告。檢方對照顏寬恒的競選影片內容,確實三度出現周女的「嗯哼」聲,也三度出現周女的節目片段,但時間短暫,認為顏的競選影片是為自清,而非空言指摘、貶抑周女,不構成誹謗,就兩罪部分均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