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各判刑4年半至11年不等 全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鄭姓男子前年以二百萬元向周姓幫派分子購買毒品,卻被識破以假鈔交易,遭周男等五人以老虎鉗凌虐二小時後不治。二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將周男等五人各判刑四年六月至十一年不等。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周男平時指揮其幫眾從事販賣安毒、大麻、毒咖啡包等,及暴力討債。民國一0九年十二月一日,鄭男透過兩名友人,約定以二百萬元向該幫眾購買毒咖啡包。
雙方交易時,卻被當場識破每疊的鈔票中,只有上、下兩張鈔票是真的千元鈔,其餘都是假鈔。周男與幫眾隨即以老虎鉗夾二男的手指與手掌,凌虐逼問幕後主使者,二男不堪私刑供出鄭男身分。
同日深夜,周男指示旗下幫眾,將鄭男約到文山區景隆街某間民宅地下室談判,並控制行動,四幫眾分持老虎鉗等鐵器,毆打、凌虐鄭男長達二小時,致其休克昏厥。眾人雖開車載至醫院急診室丟包,但仍宣告不治。
一審台北地院依共同傷害致死、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等罪,將周男判刑十五年,陳、潘、趙、劉四名幫眾也各判刑五年二月至十一年。二審高院維持同罪名,改判周男十一年,四人改判四年六月至七年十月。
周、潘二人未上訴,於二審定讞,僅趙、劉、陳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