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肛門夾毒闖關 幕後金主遭訴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方於今年五月查獲林姓等三名毒蟲把毒品塞入肛門走私,十一顆圓柱體、共重六百四十五公克的高純度海洛因市值近千萬餘元台幣。林等三人落網後,供出毒品來源,檢警得以溯源,七月間逮到王姓幕後金主,檢方在七月中旬起訴林等三名毒蟲後,近日追加起訴王姓幕後金主。

起訴書指出,警方接獲線報,王姓金主四月間,受人在泰國楊姓毒梟指使,利誘林姓等三名毒蟲以肛門「夾藏」海洛因闖關,一旦闖關成功,即可分別獲得十二萬、十萬、二十五萬不等報酬。於今年五月間,替三人購買機票,還開車載其中二人到桃園機場搭機。

林等三人五月間抵達曼谷後,嘗試將海洛因塞入肛門。其中,林男因難耐疼痛無法將海洛因塞入肛門內,只好由另名林姓男子及楊姓男子分別將五顆、與六顆海洛因圓柱體塞進肛門後,搭機返台。林等三人抵台後,被警方攔下,透過醫院急診室進行X光檢查,發現其中二人有藏毒跡象;經林、楊努力將海洛因排出體外後,「掉出」十一顆圓柱體狀、共重六百四十五公克高純度海洛因,市價近千萬餘元台幣。

檢方認定,夾藏毒品闖關的林男與楊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至於,另名林姓共犯,雖因難耐疼痛無法將海洛因圓柱體塞入肛門,但檢方認定林出境前,已共謀共同運輸毒品入境,與「夾藏」毒品入境的林、楊有共同的犯意聯絡,且有參與運毒,應依既遂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