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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移工月薪資由1.7萬元調高至2萬 勞發署供雇主補助配套措施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家事移工月薪資今年八月十日起,由一點七萬元調高至二萬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雇主部分薪資補助配套措施,首波補助將於年底十二月五日發放,發給對象為今年九月底前提出申請的雇主。勞動部呼籲,若希望於十二月五日領取補助,務必於九月底前申請。
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今年九月中旬,已受理薪資補助案件達九千餘件。已提供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每個月三千元的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三年,最高補助金額十萬八千元。
另也提供其他一般雇主每個月一千五百元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四個月,最高補助金額六千元。
相申請薪資補助的雇主,應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檢具申請書、雇主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及約定薪資達二萬元以上的勞動契約,提出一次申請即可。
發展署表示,若聘僱許可期間有變更被看護者、申請補助後聘僱期間已屆滿,或遭廢止聘僱許可,之後再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且仍然符合薪資補助的雇主,都須重新提出申請。
發展署指出,雇主提出薪資補助申請後,只要審核通過,發展署就會「按季」自動核算雇主可請領的補助金額,於次一季第三個月五日匯入雇主提供的存摺帳戶。今年九月底前申請核准的雇主,將於十二月五日發給八月至九月的補助金。
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欲申請薪資補助,一般雇主最遲應於明年一月三日前提出,經濟弱勢雇主最遲應於一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