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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假釋十七次未果 張錫銘提行政訴願內容曝光

張錫銘認為申請假釋遭不平對待提起訴願,五日將出庭說明。(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惡龍」張錫銘前涉多起擄人勒贖重案,落網遭判處無期徒刑,已於台南監獄服刑超過十五年,迄今申請十七次假釋均未獲准。對此張質疑遭差別待遇,提出行政訴訟,五日上午將出庭說明,準備書狀內容四日曝光,張發聲表示期待司法給予回歸社會的機會。

原籍台南東山鄉的張錫銘民國八十四年於新營東方酒店槍殺股東林慶益展開十多年逃亡生涯,期間策畫多起綁票案,直到民國九十四年在台中沙鹿落網,其涉擄人勒贖、殺人、槍砲等案經檢警調查起訴,遭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定讞,現於台南監獄服刑中。

五日上午張錫銘將至台南地院出庭,四日透過友人傳達訴願內容,書狀中張錫銘表示,監獄制度是為讓受刑人悔過自新,應積極輔導受刑人求學或參與技能訓練,促使回歸、重新適應社會。其於獄中三度報名南監樹德補校國中遴選均未錄取,憑藉自學通過國中學歷鑑定考試。

在監期間各有廿至卅次報名技訓班及監外作業遴選,卻均遭未取,張自陳其多方主動申請教化機會,卻無法獲得補校求學、參與技能訓練及外役監遴選機會,張指出,在監十七年來自己無違規紀錄,拿過數次獎勵及獎狀,但陳報十七次均未能假釋,多名同刑度的收容人最多呈報六次就陸續獲准假釋,惟其遲遲得不到應有的司法救濟權利。

台南監獄回應強調,獄方對收容人皆一視同仁,一切依法行政,技訓班、監外作業遴選等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絕無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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