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殺妻塞桶 2幼女求情改判12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懷疑妻子婚外情,去年殺害妻子伴屍十六小時後,藏屍在大型塑膠桶,謊稱「妻子跑了」,事後因良心不安自首。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吳男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酌吳男自首且有兩名幼女待撫養,二十五日改判十二年。

吳男(三十一歲)二十五日被提押到庭聽判,獲知高院宣判結果後,他當庭表達「我錯了」,請求合議庭給他交保,回家照顧兩個女兒。審判長表示,合議庭會考量所有情況,評議後再作決定。

吳男原本在科技大廠上班,與謝姓妻子結婚五年,育有四歲、六歲兩名幼女。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他偷看妻子的手機,發現有她與其他男子的對話,懷疑謝女對婚姻不忠。

次日上午,吳妻質問吳男為何偷看她的手機。吳男請假返家,兩人發生激烈爭執,竟徒手毆妻、摀住口鼻將她悶死,伴屍十六小時後,將屍體放入塑膠袋,塞入大型塑膠桶藏屍陽台。

一審桃園地院指出,吳男符合自首減刑規定,審酌他懷疑妻子外遇,竟予以殺害,手法殘忍,泯滅人性,考量他因一時衝動殺人,且兩幼女正在成長發育時期,依家暴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審理時,吳男胞姊帶著兩名小孩出庭求情,向法官求輕判。合議庭審酌他符合自首、兩幼女還小,已與謝女家人和解,二十五日撤銷原判,改判十二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