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神通外鬼 涉詐話費價差上億 遠傳副理被約談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鄭姓電信業者先向遠傳子公司,購得新世紀資通的第二類電信系統服務,再與遠傳電信施姓女副理簽約,鄭男指示員工狂打網路電話到印度洋的小島,七年多來賺取逾億元的電信轉接費。台北地檢署二十五日指揮調查局兵分二十五路搜索,約談施女、鄭男及其公司員工共九人,全案依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嫌偵辦。

檢調指出,施女原任職遠傳國際電信營運處業務副理,遠傳旗下子公司的新世紀資通話務系統屬於第二類電信,即可節費的網路電話,若要撥打到國外其他國家,須透過國外的路由公司轉接。

鄭男所屬的在台兩間電信公司向新世紀購得話務系統後,即與施女簽約,約定只要撥打到國外特定區域的國際電話,就要透過鄭男在境外設立的路由公司轉接,並支付轉接費用給鄭男的公司。

由於轉接費用比一般固網撥打的費用還要高,鄭男利用這個價差,以台灣兩家公司所購得的遠傳固網門號,透過電腦撥打的方式,狂打他在境外設立路由公司所轉接的國際區域。

檢調發現,民國一0二年到一0九年間,鄭男大量密集利用遠傳固網撥打海外電話,雖然要給付遠傳電信服務費,但撥打到印度洋小島的電話,遠傳必須支付給鄭男在境外設立的路由公司轉接費,鄭男就賺取轉接費高於遠傳電信費的價差,七年多來自遠傳賺取逾億元費用。遠傳查覺異狀,追查發現鄭男利用台灣公司及境外路由公司大賺電信費,同時懷疑與鄭男簽約的施姓女副理,雙方疑有不當資金往來,因此向檢調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