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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店主管與已婚女子發生性關係 傳裸照羞辱判賠4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連鎖咖啡店陳姓男主管,曾與已婚陳姓女子外派到澳洲、大陸崑山等地工作,二人在外派期間,在國內外發生多次性關係,陳男在去年間還傳訊給人妻丈夫「我們三個月每天做、沒避孕」、「難怪給你綠帽子」等語,二審審酌陳男月薪十八萬元等收入狀況後,判賠四十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是已婚人妻,任職於一家連鎖咖啡店,而陳姓男子為該公司主管,二人曾外派到澳洲工作,返台後又先後前往大陸崑山工作、居住。
陳男曾於去年十月間,陸續以微信軟體傳訊「你女朋友兩年半都跟我一起、澳洲、崑山都是」、「要親密照片嗎?但不可以給你,全部都有」、「她確定不能生了,我們沒有避孕三個月,算時間,每天做,但無法受孕」、「難怪給你一頂『綠帽子』」、「這次回台灣是把『戶口從你家遷走』」,另外還傳送陳女的裸照給陳女丈夫。
陳女丈夫據此提出侵權損害賠償,求償四十萬元,陳男則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交往時不知道陳女已婚身分,要求法院駁回陳女丈夫訴請。
不過一審時即認定,根據陳男傳訊內容,以及雙方曾在澳洲、台灣、大陸崑山等地同住,甚至還以與陳女之間的親密關係,嘲諷陳女丈夫,而且雙方在國內外都有發生性關係,陳男還要求陳女處理與丈夫之間的關係等,認定陳男知道陳女婚姻狀況,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賠四十萬元,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