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盧姓男子與人糾紛,深夜上門理論,在對方公寓大樓住處按門鈴,對方及各樓住戶都不予理會,盧很不爽,竟對住戶恫稱「二、三、四樓,你們外面的摩托車燒起來了」,嚇壞各樓住戶報警逮人送辦。台南地院依恐嚇公眾安全罪判盧男三個月。
今年一月廿九日凌晨二點四十分,盧男到南區一名林姓男子居住的公寓大樓住處理論,林男避不見面,盧男又按各樓層門鈴,按了半天仍沒人理他,心生不滿,竟對該棟大樓住戶恫嚇稱「你們外面的摩托車燒起來了」,造成住戶及林男大受驚嚇,趕緊報警。
法官認為,盧男僅因與個人糾紛,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以恐嚇對方及同棟公寓住戶手段,致住戶受到驚擾不安,對社會秩序造成危害,所為很不應該,惟念及犯後坦承犯行,予以薄懲。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