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動輒破千萬 病人痛訴被放養! 健保署與2藥廠達藥價共識 適用對象可望增至5成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罕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的昂貴藥費,健保署19日表示,已與百健、羅氏2家藥廠達成藥價共識,擬取消治療年齡限制,適用對象有望增至5成,最快5月前納給付。
SMA是罕見的遺傳性神經疾病,但依據現行給付條件,SMA病患必須符合「出生12個月內發病、確診,且開始治療年齡未滿7歲」才可使用健保給付,動輒破千萬的昂貴藥價,讓病人痛訴「被放棄」,不得已前往大陸治療,更呼籲衛福部放寬給付條件。
對此,健保署與百健、羅氏、諾華等3家藥廠完成首次磋商,預計先擴增給付範圍至「3歲內確診發病,若大於等於7歲,則需RULM>=15」,意味健保給付不再限制治療年齡,估計能讓受惠病患從原先1成上升至5成。
健保署週一與百健、羅氏、諾華等3家藥廠完成首次磋商,最新結果是接獲百健、羅氏回應,就健保署提出的方案達成初步共識,諾華則尚未取得總公司的回覆,會進行後續協商與討論。接下來會就達成共識的版本,提到專家會議討論,並排入2月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簡稱「共擬會議」),若順利通過納入給付,預計最快5月1日以前上路,受惠人數將從現行41人成長至200人,約占整體病友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