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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掐死新婚妻子 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長期吸毒的高雄市男子駱銘輝,不滿新婚妻子逃回娘家、且想離婚,竟將她徒手掐住頸部致死。二審認定駱男未真心悔悟,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駱男(44歲)與妻子於民國109年3月間結婚,婚後卻多次涉嫌霸凌妻子,不僅朝妻子丟擲物品、持剪刀剪開她的衣物、逼其跳海,還有一次逼她吞下數十顆藥物,甚至威脅公布性愛畫面等。
駱妻無法忍受家暴,決定離婚,並搬回娘家。駱男對此不滿,同年7月7日在記事本寫下「今天一定殺人」,並於9日前往妻子娘家,不斷在公寓樓下按電鈴、喊叫,再尾隨其他住戶進入上樓,駱妻家人最後開門。
駱男一見到妻子立即大力掐其脖子,造成她頸部軟骨斷成三截死亡,隨後逃亡。期間傳訊給友人稱自己殺死人了。駱妻母親事後查覺異狀,前往查看才揭發發這起命案。
駱男遭逮捕後坦承殺妻,但否認故意殺人,辯稱是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在外欠債,應妻子要求協助尋短,以領取保險金還債,另辯稱自己有精神病史。
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均不採信駱男的說法,認定他涉犯殺人罪,並指出駱男行凶後洗澡換衣服,也能清楚答辯,並未因服用精神科藥物或施用毒品,影響行為能力,不予減刑,依法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