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提供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 請鄉親多多運用

花蓮縣衛生局透過持續宣導原住民孕產婦產檢就醫交通補助,提高孕產婦定時產檢的意願。(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改善原住民就醫健康不平等,特別向衛生福利部爭取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從去年的一百萬元經費,增加到今年一百三十四萬元經費挹注。以實際補助交通費用方式,減輕花蓮縣原住民鄉親因轉診或重大、緊急傷病就醫、入住長照機構及孕產婦產檢、生產就醫交通費負擔。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原民就醫交通補助去年共服務原住民鄉親一千一百六十五人次,其中針對孕產婦產檢、生產就醫交通補助達六百一十三人次,佔總補助人次的五成二,較前年產檢就醫補助四百五十七人次,增加一百五十六人次。

花蓮縣原住民人數位居全台之冠,佔全縣人口二成九,花蓮幅員遼闊,且醫療資源及交通發展多集中於北區。衛生局透過持續宣導原住民孕產婦產檢就醫交通補助,提高孕產婦定時產檢的意願,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降低新生兒風險。

朱家祥指出,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凡是居住在花蓮縣因為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的原民鄉親、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或參加各項預防保健檢查(成人健檢、長者健檢、癌症篩檢等)結果呈現異常需要進一步轉診到醫院檢查等條件,都可以申請交通費。

補助條件需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機構達二十公里以上、或孕婦因產檢或生產就醫,住家離產檢醫療院所五至二十公里以上,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為六百元至一千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不能超過十次、每季則不能超過三次。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以每人每年二次為限,居住地離最近機構路程達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者,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八百元,四十公里以上,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一千六百元,且要再就醫的三個月內至當地衛生所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