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滅火器開槍 男遭聲請簡判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曹姓男子因不滿「滅火器」樂團在「大港開唱」的發言,九月透過社群軟體臉書嗆聲嗆不要太囂張,不然他到演唱會開槍等;橋頭地檢署十三日認定,曹男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依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最重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曹男因不滿「滅火器」在「大港開唱」的發言,九月二十三日在高雄市旗山區住處以手機上網留言嗆聲「麻煩你們開唱不要太囂張了…不然我到演唱會開槍…」等文字。
 曹男雖辯稱他那天喝很多酒,打錯字,他有打「要X你全家」及 「到演唱會開嗆」,但他是用語音輸入,那是谷歌翻錯了,但經查楊姓證人即告訴人於警詢中證述明確,並有臉書頁面、訊息擷圖八張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