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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起計程車業者須投保至少每人150萬元的旅客責任保險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計程車客運業者十五日起,應為所屬營業車輛投保至少每人一百五十萬元的旅客責任保險。交通局表示,會審慎把關計程車投保情形,確保交通事故發生時,乘客可享有的保障與權益,讓乘客搭車更安心。
交通局指出,《公路法》以往僅規定加入派遣車隊的計程車,須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修法後規定,所有計程車依規定皆須投保。
交通局說,旅客責任險不僅保障乘客權益,也為計程車分擔交通事故衍生的賠償風險,除將相關法規修訂資訊,公告給所有計程車客運業者,並透過各項管道加強宣導並要求業者確實遵守,一旦稽查發現未投保旅客責任險,將裁罰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公運處說明,即日起在監理機關申請包括行照換發、過戶登記、變更登記等手續,一併查核計程車旅客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否則不受理,交通部日後將介接計程車投保資料並建立查核機制,市府也會加強查核,為市民權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