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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竹苗通勤月票 第2次送審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召開「桃竹竹苗生活圈通勤月票」審查會議,因有意見將該案退回地方、要求補件說明,市府交通處六日表示,雖還未收到中央交通部的會議紀錄,但已再根據第一次審查時的現場紀錄進行補件說明後,先送到交通部,期盼交通部儘速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儘速核定、及早上路實施。
交通處長倪茂榮指出,因從六月二十一日審查結束後,尚未收到交通部正式會議紀錄及審查意見,市府已就會議上自行紀錄的內容先行修正,包含四縣市清分費用分攤方式、後續年度經費編列情形、上線時程與台鐵配合等進行補充說明,待收到正式會議紀錄後,再進行補充。
市府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六月二十一日終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在此期間、市府已召開六次會議,透過四縣市攜手廣蒐民意並進行數據分析,與運輸業者、車機業者、票證公司共商月票方案與營運規則。
不過,對於四縣市如何分攤經費及後續年度的編列,市府交通處官員稱因很複雜,已透過計算方式提供說明給交通部,只知目前已知五億元的補助,交通部負責四點三億元,地方四縣市負責零點六四億元,各縣市的分攤方式則考量乘客數及距離遠近和不同運具而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將一併提供給中央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