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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用「大鵰照」配情歌追人妻 搞不倫得賠綠帽夫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潘姓男子是國外知名柏克萊音樂學院畢業,他在一一0年間愛上一名已婚人妻,不只每天噓寒問暖,還點歌訴情,甚至傳送自己裸露下體的相片告白,人妻被打動後,雙方交往四個月,人妻丈夫求償一百五十萬元,一審判賠五十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潘姓男子是美國柏克萊音樂學院畢業,從事音樂相關產業,前年間他愛上一名已婚人妻,主動找人妻聊天、談心,每日點歌訴說情意,傳送示愛文字,甚至自拍自己裸露下體的相片,向人妻告白。

人妻被潘男的熱烈追求打動,一一0年一月至四月間展開交往,雙方有發生超越一般正常友誼的關係,人妻丈夫發現後,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民事告訴,求償一百五十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潘男不否認雙方有以情侶關係交往,但辯稱分手後就沒有再與人妻有何聯繫,也沒有騷擾人妻,反而是人妻在分手後不斷的騷擾他與家人,認為賠償金過高。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人妻丈夫提供的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認定人妻丈夫的主張與事實相符,不過審酌雙方的社經地位、收入等狀況後,認為判賠五十萬元為合理,其餘請求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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