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新北地院十八日首度開庭審理三重殺夫案,為全國首度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兩名國民法官在訊問程序中,針對犯案凶器、屍體腐蝕與被告服藥等情形三度提問,寫下國民法官先例。
新北地院前天率先全國選出六名國民法官與四名備位國民法官,年齡介於二十三歲到七十歲,職業橫跨自由業、服務業與經銷代理等。
六名國民法官昨起與三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殺夫案,上午進行開審陳述、調查證據與訊問被告程序。季婦因感冒劇烈咳嗽,審理兩度暫停,待她服用感冒藥與退燒藥緩解。
檢警調查,六旬季姓婦人聲稱不堪家暴,去年十一月卅日凌晨一時許,趁丈夫酒醉熟睡時,拿一把菜刀、一把木棍與兩把水果刀攻擊,導致丈夫受有卅六處銳器傷與六處裂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檢察官開審陳述表示,季婦丈夫如何家暴不是起訴事實,重點在於季婦犯罪行為,儘管季婦認罪,但自白未必為真,且殺人有多種類型與輕重之分。季婦委任律師則說,看完事證應會產生為何結婚四十年的妻子會想用盡一切力氣置人於死的疑問,「凡事有因就有果」。
在訊問被告環節,其中一名國民法官提問,凶器是分一次拿還是兩次拿,且如何決定要拿什麼。季婦表示,她是一次拿她覺得適合的凶器。該國民法官追問,根據檢察官出示的證據,屍體有腐蝕情形,當時做了什麼。季婦說,當下太害怕,也不確定丈夫死了沒,因此約在行凶卅分鐘後拿鹼片加熱水倒在丈夫身上,才能確定丈夫已死亡。
辯護律師提資料指子女原諒母親;檢方出示子女筆錄說,也許是母親下藥、未告知就借貸等事件讓父親認為被背叛,才導致這局面。
庭末,審判長諭知十九日上午將傳喚證人到庭,檢方將傳喚鑑定人與名死者家屬,季婦辯護律師則傳喚社工與一名季婦家屬到場,屆時包括辯護律師與檢察官會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另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則會在最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