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9日宣布將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必要藥品品項。現有必要藥品清單共398項,本次修正擬新增114項、刪除33項,擴大為479項藥品,新增最多之前3項類別分別為抗感染藥品25個品項、細胞毒性與輔助性化療藥品19個品項,以及心血管藥品12個品項。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因應疫情、俄烏戰爭、通膨、COVID-19解封後傳染病增加等情事,各國皆面臨藥品供應穩定性之問題。目前必要藥品清單共計398項,這次修正新增114項、刪除33項,清單將擴大為479項。
刪除的品項都是近期已無製造或輸入,或藥品許可證註銷且未核准藥品專案輸入或製造者,或臨床上已挳少用且有其他較優之藥品項目等。新增項目則包括腦膜炎疫苗、全身麻醉用的K他命(Ketamine)、抗鎖鏈蛇毒血清、第一線抗生素安蒙西林(Amoxicillin)單方及複方等。
食藥署表示,必要藥品清單修正案預告期為60天,7月17日正式公告後起算,最快10月初就可執行。名列必要項目之藥品須接受管制以利民眾使用,如廠商有停產或供應不足情事而未依法通報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公開藥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