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衛福部統計,去年7月總計775人次熱傷害,今年7月截至18日已有569人次。食藥署提醒,正確防曬3要點包括「要避」特定時段曝曬、「要塗」防曬用品,以及「要遮」如撐陽傘,日常生活應塗抹足量防曬係數(SPF)15~30的防曬化粧品。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避免肌膚曬黑、曬傷,把握防曬3要點讓肌膚不受傷,首先是「要避」,避免在上午10點~下午3點之間曝露在陽光下;「要擦」塗抹適當防曬化粧品,以防止肌膚曬黑或曬傷;「要遮」,出門可搭配物理性防護,適時撐陽傘、戴寬邊帽、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服。
在防曬化妝品的選用上,醫粧組科長張家榮說明,防曬化粧品主要目的是補足物理性防護的不足,一般日常生活選擇塗抹足量防曬係數(SPF)15~30的防曬化粧品就已足夠,並不是防曬係數加倍效果即加倍。
如果要在陽光下活動,張家榮建議,可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的產品,並建議應每隔2~3小時或用毛巾擦拭過肌膚後,再次補擦足量的防曬劑;游泳玩水則建議使用標示具防水功能的產品。
陳惠芳提醒,如果在正常或合理使用防曬化粧品後肌膚出現不適應及早就醫,並攜帶使用的防曬化粧品(包含產品全成分標示)供醫師參考,同時可將不良反應通報至食藥署建置的「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