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鄉民代表夥同另兩名男子,涉嫌侵犯部落一名女子;屏東地院二十四日依共同犯強制猥褻罪,「三狼」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的曝光,起緣受害女子去年在臉書以「我從沒想過,有一天,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為題沈痛發文,內容提及在父親節才剛跟爸爸傳訊息說「一切都好,不用擔心」後,就被三名部落哥哥侵害了。
女子說,希望她的勇敢提告與公開,輿論能對此種事件受害者更友善;發文湧入許多留言,為她加油打氣。
屏東檢方偵辦後,將涉案三名男子聲押獲准;但其中一人在收押期間,竟還選上鄉民代表,今年五月交保後,男子已完成宣誓就職。
屏東地院審理認為,這三名男子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均判處四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全案未定讞,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第四款,定讞後才會依法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