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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房違野保法 癌男花480萬買犀牛角粉仍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罹患癌症何姓男子生前誤信犀牛角粉可以抑制腫瘤,二年內花費四百八十萬元到台中市沙鹿區一家中藥行購買,但最後仍藥石罔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循線查獲中藥行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台中市農業局指出,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待案件判決後,將依判決結果協助相關行政流程。
台中市農業局及衛生局接獲違法情資,及一罐不明粉末,經委託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確認粉末是瀕臨絕種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角,屬華盛頓公約附錄一列管的物種,通報保七第五大隊組專案查辦,昨日宣布偵破。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表示,何姓男子因罹患惡性腫瘤,聽信民間偏方,以為服用犀牛角粉可抑制惡性腫瘤,經友人介紹前往台中市沙鹿區一家中藥房購買犀牛角粉,業者為了取信民眾,會當場將犀牛角秤重研磨,但何姓民眾自一一0年五月起前後共買了六次,花費四百八十餘萬元,仍於今年四月癌逝。
保七總隊表示,專案小組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九月二十五日至林姓嫌疑人所經營的中藥房及住居所搜索查緝,全案調查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