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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長拒用滅火器 聯華大火奪9命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去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發生火災,造成九死多人受傷,彰化地檢署查出,鄭姓調理課長用鐵盤覆蓋滅火,一度拒用滅火器,以致火勢延燒釀慘劇,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彰化廠鄭姓代理廠長、蔡姓工務部經理、鄭姓調理一課課長等三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四月二十五日清晨六點多,鄭姓課長發現廠房內直立式油炸鍋溫控系統故障,持續加溫因而油鍋冒煙,乃前往關閉瓦斯,惟未完全關妥瓦斯供應,該直立式油炸鍋起火燃燒,阿瑪士KP簡易式廚房滅火系統未能有效動作,且未置備有效油類火災的滅火器。
鄭姓課長明知應立即通知消防機關,並進行初期滅火的同時,應同時通報建築內部出入人員,竟自認可獨自撲滅,拿方形鐵盤蓋住油炸鍋上方,試圖撲滅火勢,因鐵盤未能完全覆蓋,火勢持續燃燒且肉眼可見,一名菲籍員工提供滅火器,遭鄭拒用。
等火勢延燒至易燃物而導致現場火勢失控時,鄭才拿取滅火器使用,但已錯失使用滅火器有效滅火之最佳時機。此時才對二樓員工下達疏散指令,但未曾指示A棟二樓員工通知其他樓層員工逃生,也未指示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成員進行火警廣播警示,且當天消防編組成員也不知自己職務內容及未經訓練,未能發揮功能,A棟二樓一名員工逃離前按下火災警報鈴,惟A棟二樓配料室、A棟三樓、A棟四樓員工因過往A棟廠區火災警鈴時常誤響,且無人廣播或員工通知發生火災而未有動作,且無人關閉梯間防火門,濃煙沿A棟二樓樓梯間及貨梯迅速竄升至A棟四樓走廊,並進入作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