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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入股中嘉 NCC罰1440萬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三立入股有線電視系統中嘉上層公司,踩到中嘉交易案負擔紅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二十四日決議,開罰中嘉旗下十二個系統各一百二十萬元,合計裁處一千四百四十萬元,並要求八月底完成改正、出清股權。NCC表示,為防堵媒體透過上層公司股權交易規避監理,將修改「廣電三法」,研擬系統經營者上層股東股權透明化、資訊揭露、垂直整合等議題。

另外,鏡電視申設時承諾不製播政論性節目,但總統及立委選舉前卻播出《大選鏡來講─二0二四選戰論壇》節目,NCC也要求鏡電視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得按次依法處以最重一百萬元罰款。

至於對中天新聞台二十六件裁處中,已有十四件NCC勝訴確定及處分確定,兩件NCC敗訴判決確定且NCC也提出再審,另十件仍在爭訟中。NCC強調媒體報導NCC跟中天新聞台間訴訟「幾連敗」等並非事實;通盤審查中天新聞台營運表現,禁得起各界檢驗。

中嘉一0七年承諾包含「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但三立上層股東入股中嘉上層之榮盛公司,中嘉並持股百分之二十七,違反媒體壟斷條款。

NCC決議,中嘉上層的泓順公司應限期改正普立投資、永興資本與三立國際創意透過榮盛間接持有中嘉股權的情形。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中嘉上層股東並非單純持股,實際上對下面系統有直接控制與經營的事實;因此,中嘉十二家系統應該知道上層股東有變化、但沒有配合調查提供資料,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開罰各系統一百二十萬元,中嘉共有十二個系統、總計罰款一千四百四十萬元。

NCC表示,一0七年股權之處分是在中嘉上層的泓順公司,因此NCC這次要求股權改善的對象也是泓順。要求泓順五月三十一日前找到買家,並應向NCC陳報買家並取得同意,八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股權出清,要求榮盛把手中持有的百分之十五股權處分掉,同時也要按月申報執行進度。

另外,對於過去中嘉申請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以及三立新聞台、三立財經新聞台換照、評鑑案等,三立全部隱匿其與有線平台業者垂直整合情事,將重新檢視中嘉移頻三立相關案件有無違法違規或不合理之處,若發現重大影響審理判斷之事證,則應考慮重審相關移頻案,並將本次違反附款列入未來三立電視台評鑑、換照時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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