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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港漁光島沙灘租賃暨投資興建商港設施案公開甄選招商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公告「安平港漁光島沙灘租賃暨投資興建商港設施案」公開甄選招商,投資人應於租賃標的範圍內投資興建旅客服務中心及其他相關附屬設施,經營旅客服務、餐飲、零售購物、戶外遊憩娛樂、水域遊憩活動、水岸遊憩娛樂、休閒運動、交通服務、停車場等相關項目及依都市計畫與其他商港法相關規定或經商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項目,投資興建設施之所有權歸屬投資人。
使用目的:租賃經營標的投資興建旅客服務中心及其他相關附屬設施,經營旅客服務、餐飲、零售購物、戶外遊憩娛樂、水域遊憩活動、水岸遊憩娛樂、休閒運動、交通服務、停車場等相關項目及依都市計畫與其他商港法相關規定或經商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項目。維護管理標的:作為提供民眾從事觀光遊憩用途。
甄選方式:採「綜合評選」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三條辦理。招商文件購領方式:費用:每份新臺幣500元整。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1日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9時至17時)向該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業務科【地址: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洽購。郵購:於113年2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用附大型回件信封並註明購買「安平港漁光島沙灘租賃暨投資興建商港設施案」招商文件,用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3年2月22日9時前寄達【中華郵政臺南新義路郵局第4號信箱】或投入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業務科投遞箱】,逾期視為無效。
甄選時間及地點:(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時間:113年2月22日10時。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 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該分公司另予通知時間、地點。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