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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國道翻車 警追查才知贓車

本報綜合報導

盧姓男子駕車行經竹山交流道翻車,未在原地待救卻走上國道,更謊稱車輛是向友人借用。國道警方第一時間查無失竊通報,以一般車禍處理;車主直到十二日晚間接獲通知才知道車被偷。

國道三號南向二百四十四公里處竹山交流道入口匝道十一日凌晨發生自撞翻車事故,二十五歲盧姓男駕駛未在原地待救卻走上路肩。救護人員到場未見人影,返隊途中行駛約四百公尺發現一人在國道路旁,給予頸圈固定後送醫。盧男當時向救護人員表示,朋友喝酒請他代為開車,吃安眠藥精神恍惚才發生車禍,但翻車後友人不知去向。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獲報處理,盧男供稱車主是友人,員警處理當下查詢系統未見車輛通報失竊,因此以一般車禍處理。經持續追查,國道八隊表示,案發後員警到醫院詢問盧男,發現盧男支吾其詞,但因車主一直未接電話,暫無法釐清。

國道八隊表示,盧男謊稱與車主是朋友、受託為他人駕車,經多方查證確認是謊言;由於實際車主另將車輛借給朋友何姓男子,因此不知車輛何時、何地遭偷竊。車主十二日晚間接獲警方通知才知道車被偷,全案依涉犯竊盜罪嫌移請南投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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