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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廣角鏡〉陸軍官校復校與鳳山第四軍官訓練班(下)
賈忠偉
孫立人於受命擔任陸軍訓練司令之後,於民國三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在南京國防部附近的香靈寺,成立訓練司令部(陸訓部),並到天津、北平、青島、廣州、南京,以及鳳山等地視察,發現鳳山最適合練軍。
但要在鳳山練新軍,最初並未得到蔣中正的同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地點太遠,孫立人為此特地向蔣解釋指出:「訓練軍隊之處,一定要適合下列條件:一、交通要方便,水、陸皆可通行;二、兵源要充足;三、練兵不能太急切;四、要有新兵,不能只將現有軍人調回受訓。」但蔣仍不同意。後來再經多次秉商,最後決定將原有的三個訓練處擴增為七個訓練班,而孫立人則把重心放在台灣。
前面提過,第四軍官訓練班:是在民國三十六年十月一日於台灣鳳山成立,隸屬於當時仍留在成都的陸軍軍官學校本校,並於同年十一月十七日開學,成為當時全國各軍官訓練班最早開學者。
總計在第四軍官訓練班存在的三年內(一九四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五0年九月),所訓練的部隊軍官【幹訓總隊(幹訓班)之校官隊∕受訓五週、幹訓總隊之尉官大隊∕受訓九週、特科總隊∕受訓時間不定、儲備軍官訓練班、女青年大隊】、軍士(受訓九週)、體幹班及入伍生(受訓約半年)等,約四十六萬六千兩百四十二人。單計第四軍官訓練分班之學生大隊∕後改為學生總隊(為了讓學生總隊接續原有之軍官訓練班,因此受訓期別是從第十五期開始排序,總計受訓期別為十五至十九期,共五期,每期受訓時間不定,約十七至二十六週),共培育出七千九百四十三名畢業生。
唐鐵仕(上校退役、曾參與過仁安羌戰役、擔任幼年兵總隊第七中隊中隊長)發表於《中外雜誌》之《孫立人鳳山練新軍》一文中指出,第四軍官訓練班第十五期受訓時間為十七週,主要成員大部分是從青年軍二0五師調來,之後四期(十六至十九)受訓時間均改為二十六週。訓練期間負責示範的是一支經由新一軍教導總隊訓練完成的四百二十二名學生示範隊,由於他們出操的時候都是穿著紅短褲、上身打赤膊、頭戴斗笠,因此被當地百姓稱之為「斗笠軍」,這也成為鳳山新軍的特有標記。
隨著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於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在台北舉行中華民國遷台後首次政務會議,正式揭開了兩岸分治的歷史序幕。
為了接續軍事幹部的培養,民國三十九年(一九五0年)八月二日,第四訓練班奉命併編為陸軍軍官學校。同年十月一日,國防部正式核定第四軍官訓練班正式改編為「陸軍軍官學校」,第四軍官訓練班之番號同時撤銷【國防部(卅九)堅塹字第四二三號】。
其實陸軍軍官學校原本復校的時間應該在三十九年的五月之前,但因當時擔任陸軍總司令及台灣防衛總司令的孫立人以「部隊作戰與訓練不能分」為由,要求兼任官校校長,這個舉動讓蔣中正感到不安與猜忌,因此下令延遲官校復校時間,一直拖到韓戰爆發之後,蔣中正才正式下令將第四軍官班改組為陸軍軍官學校。
參考資料:
一、容鑑光主編:《黃埔陸軍軍官學校校史簡編》,(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民國七十五年元月一日)。
二、朱浤源:《台灣新軍的搖籃:鳳山第四軍官訓練班(一九四七—一九五0)》,(中研院社科所八十二年十一月)。
三、唐鐵仕:《中外雜誌》之《孫立人鳳山練新軍》,(二00七年∕七月號∕八十二卷∕第一期),頁一三四至一三七。
四、寺田近雄(廖為智譯):《日本軍隊用語集》,(麥田出版社),頁一00至一0一。
(作者為文史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