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換電動車減碳 多用於台積電抵換
記者傅希堯∕綜合報導
環境部十四日指出,汰舊機車換電動車已達五萬六千餘件,其所換得的減碳實績,大多數由竹科取得,包括用於台積電開發案之增加排碳而抵換,環境部呼籲,有意取得抵換量的事業,也能加碼民眾換購電車之獎勵金額,以換取使用減碳額度。
環境部指出,民國一一一年起推動民眾淘汰舊車換購電動機車,同意將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環境部,可獲得一千元獎勵金;另外也鼓勵各地方政府或事業單位加碼,協助老舊機車汰換,取得的減碳效益不等同於碳權,僅可用於環評開發抵換。
環境部指出,目前以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取得五萬餘輛最多,其中絕大多數用於台積電開發案,主因是竹科管理局加碼至每輛機車獎勵金為一千五百元,取得使用減碳額度的權力。如竹科廠商需要使用更多的減碳權,若竹科開發單位提高加碼金額,相信就能促成更多民眾願意汰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