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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泰大直損鄰案 偷工減料釀崩塌 5人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去年九月間,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建案因施工疏失,導致二十五戶鄰宅傾斜倒塌,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偵結,查出連續壁厚度縮水十公分,將基泰大直工地主任張博翔、工地負責公邱丞鴻、基泰公司專案人員姜若彥、建築師(監造人)王德生以及福益公司技師(承造人)劉豐壽等五人依違反建築術成規及偽造文書等罪名提起公訴,並對邱、張、王求處七月以上重刑。
起訴書指出,邱丞鴻和張博翔明知基泰大直建案的連續壁施做,按照結構圖應有六十公分的厚度,但張博翔和邱丞鴻為了趕工程進度,不僅未按照施工結構圖進行建設,還要求承包商製作的連續壁厚度從六十公分減少至五十公分,造成結構安全問題。
同時,在完成連續壁內部和外部引導壁之後,兩人也未依施工順序操作,提前進行了地質改良工程,嚴重違反施工規定。他們甚至在知道工地部分監測數據已達到或超過警戒值的情形下,仍然繼續進行施工。這些行為最終導致路面崩塌,數十戶鄰近工地居民的房屋毀損。
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本案擔任工地主任的張博翔,及擔任監工人的邱丞鴻,枉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之要求,僅為求私利,對於基泰大直建案工程的進行,出現種種未按圖施作情況,且為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枉顧監測系統所發出之警訊。因其二人違背建築術成規行為,再加上劉豐壽、王德生於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使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終致發生房屋倒塌,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憾事。
且邱丞鴻、張博翔於偵查中又飾詞矯辯,推卸責任;王德生就其未據實踐行損鄰事件勘驗一情,亦含混其詞,均未坦承犯行,其三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從重量處七個月以上之刑,以示警惕。
另被告姜若彥及劉豐壽雖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但其二人事後均坦承犯行,所以請量處適當之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基泰大直建案釀鄰宅崩塌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二十九日也出爐,其中痛批基泰建設公司在處理建案過程,有諸多缺乏誠信經營理念和企業社會責任的問題,並指市府建管處人員就全案建照審核、施工管理及損鄰申訴過程涉有疏失,將檢討行政責任。
調查報告指出,本案許多原由營造、建築、勞動法令或工程常規所交織的事權專業分工、誠信經營管理、企業社會責任及風險防控作為,於施工中一再被無視或打破,經堆疊累加後,終導致多重風控作為同時失效與災變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