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市府聯合監警稽查違法白牌車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十日聯合警察局及監理所取締非法營業的白牌車,交通局統計,自一一0年至今累計已舉發二十六件,每件各處以十萬元罰鍰,乘客勿透過LINE群組等網路平台搭乘非法營業白牌車,避免消費糾紛與安全疑慮。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自用車車主私下成立或加入叫車群組攬客,違反《公路法》影響乘客權益,依規定自用車輛不得載客營運,若違法經營收費,依《公路法》處十萬元以上、二五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兩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民眾有搭車需求,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從車牌辨識,車牌若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
乘客如果誤搭或發現非法營業的白牌車?交通局表示,民眾可透過一九九九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或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如查獲屬實將依規裁處。民眾若透過LINE群組叫車搭乘白牌車,增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消費糾紛風險,遇到消費糾紛時,難以獲得合法保障,搭乘風險代價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