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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母虐死2歲女兒 判11年半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廖姓女子名育有一對龍鳳胎,因女兒不吃飯、愛吃零食再加上不堪育兒疲累,竟使用吹風機燙頭皮、長時間罰站及毆打等手段,凌虐自己兩歲的女兒,女童最終不堪凌虐死亡,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十二年六月,二審高等法院以無證據證明廖女在案發前曾毆打女童,改判十一年六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發生在民國一0七年十月,廖姓女子和宋姓丈夫生下一對龍鳳胎,但從一0九年六至八月間,疑不滿女兒哭鬧,廖女多次毆打二歲的女兒,導致小女孩的左前臂骨折。除此之外,她還在深夜十一至翌日凌晨四時,命令女兒罰站長達五小時,甚至在七月間用吹風機燙傷她的頭皮。
另在同年八月間,因為女兒不配合換尿布,廖女把她推倒在地,女兒頭部撞擊磁磚地面,導致她顱內出血,廖女卻未送她就醫,最終女兒在九月十日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