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理補助費提高 林右昌:朝野有共識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八日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直轄市、縣市議員每人每月公費助理補助費金額。內政部長林右昌十日表示,草案經內政委員會協商通過,代表朝野都有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提高直轄市、縣市議員每人每月公費助理補助費金額至三十二萬元、十六萬元,並參照軍公教年終獎金,於春節期間另發事務補助費給村里長。

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的村、里長服務轄區範圍較廣、交通不便及所服務原住民散居等情況,服務居民需要耗費更多成本,初審條文明定,每月原住民議員的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增加百分之二十,以原住民族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為例,將從每月五萬元增至六萬元。

對於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認為,根據初審通過版本,是以議員助理薪資總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但雇主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加總已達百分之十九點二四,助理薪資實際漲幅有限。

林右昌回應表示,行政院所提的修法草案版本,是經過相關的研析,並且考慮到衡平性,除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村里長等,甚至把原住民族的部分也特別考慮進去,經過很縝密思考評估,所提出來的修法版本,至於個別議員有相關幅度上的意見和建議,內政部都尊重,不過也需要考慮到社會觀感和財政相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