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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通報患者逃逸 南光挨罰9萬元
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日前簡姓受監護處分人自南光精神科醫院逃逸,卻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經基隆市衛生局調查,確認南光醫院延遲逾四小時才報告警察機關,違反「精神衛生法」,且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故從重裁罰九萬元罰鍰,並督促其加強病人照護及管理。
衛生局表示,得知受監護處分人逃逸後,基隆市長謝國樑非常重視,除要求警察局盡速全力追緝,也要求衛生局督導醫院立即改善,並調查究責。依南光醫院回覆內容及現場調查結果,確認醫院於受監護處分人逃逸後延遲逾四小時才報告警察機關。
衛生局認定,該醫院違反現行「精神衛生法」及考量該醫院事發後未即時報告當地警察機關,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情節重大,從重裁罰九萬元。衛生局也已於二十三日派員至該醫院確認其改善作為,並將持續加強督導。
衛生局長張賢政補充,目前中央正著手規劃建置司法精神醫院及病床,已完成的精神衛生法修法將於一一三年十二月施行,要實踐這些政策及新法規的良善立意,需要政府投入龐大資源。呼籲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應盤點全國跨縣市軟硬體資源,規劃分級分流收治,並給相關醫院及地方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適當且足夠的預算及資源,以做好精神個案照護及管理。